8月3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此次会议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有助于保险业更好地为经济稳健运行提供有效缓冲和风险屏障,促进保险业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争取更大作为。
回顾国务院召开的关于保险业的三次重要会议不难发现,从实现自身发展改革到成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角色,再到如今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对于高质量保险服务的需求,党中央对保险业给予的重视与日俱增,期待保险业实现层次更高、领域更深、范围更广的量质并重的发展。
2006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问题,次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这份被保险业称为“国十条”的文件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对保险的认识进一步加深,保险需求日益增强,保险的作用更加突出,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日趋成熟,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成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在清楚认识当时保险业发展所面临的各种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发展中国特色的保险业。
2014年7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次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发布,也被业界称为“新国十条”。这份文件赋予保险业新的历史责任和定位,更多将保险业置于经济社会的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综合治理紧密联系在一起,加快保险业发展从行业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
在国家政策指引下,我国保险业保持较快增长态势,持续为中国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并致力于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从2013年至2023年的十年间,我国保险密度整体增幅为187%。2023年,保险密度为3635元/人,达到了“新国十条”提出的3500元/人的目标。2024年上半年,保险业赔款支出金额和增速均创近年来新高,达到1.23万亿元。过去二十年间,我国保费收入复合增速约为13.2%,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保险市场发育不足,相关政策体系也在逐步完善中,真正走向市场成熟和业务成熟还需要一个过程。从规模体量来看,截至2024年6月末,我国保险业总资产为33.8万亿元,而同期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本外币资产总额为433.1万亿元,保险业资产规模约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的7.8%,在金融业中的体量相对较小。这意味着,保险业的风险消纳能力仍然有限,筑牢社会安全网的功能性作用还有待充分挖掘。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企稳回升,但仍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保险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灾减损、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保险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夯实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制度基础,牢固树立服务优先理念,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提升保险业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要紧盯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健全风险防范制度体系。要培育壮大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打通制度障碍,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为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
随着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速,保险业也正在从粗放式的高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保险机构应紧抓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在理念和行动上迅速做出改变。一方面,加快由追求速度和规模向以价值和效益为中心转变,走内涵式发展路线,对保险业务实施特色化、精细化管理;另一方面,树立大保险观,回归保障本源,满足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肩负起社会责任和义务,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